各有关高等院校:
现将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9〕20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省实际,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深入学习《意见》精神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。《意见》对做好高职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、新路径和新举措,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促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。各高职院校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,把做好高职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及时学习传达《意见》精神,深刻领会精神实质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,把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。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将其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明确负责机构和责任人,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统筹配置师资队伍、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,保证《通知》精神落到实处。各高职院校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的具体办法于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。
二、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。各高职院校要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强化思想政治教育、传统美德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,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各个领域和环节,切实做到“三全”育人。要充分考虑不同生源特点,深入开展学情调研,形成学情分析报告,并依据学情分析报告和我厅组织专家审核人才培养方案的反馈意见(见附件),结合学校实际,分类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确保人才培养的系统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要改革创新教学组织形式,严格教育教学管理,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,积极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,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,确保扩招学生“进得来、留得住、学得好”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实现高质量就业。各高职院校学情分析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2月 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。
三、建立督查制度,加强课题研究。省教育厅将组建省级教学督查专家库,组织专家不定期随机对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、教育资源配置、信息公开、教学场所、实训基地等情况,特别是对课堂教育教学过程进行督查,公布督查结果,并纳入有关考核评价。省教育厅将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作为2020年度教育厅长突破项目,作为省级质量工程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,加强专题研究,促进经验交流,及时总结经验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模式。各高职院校认真总结本校高职扩招人才培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,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电子版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,我厅将遴选向教育部推荐。
联系人:任雯君、毛磊,联系电话:62815925,62818295,邮箱:490837867 @qq.com。
附件:1.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.doc
2.高职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反馈意见
安徽省教育厅
2020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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