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关于敦促杜紫薇同学返校的公告 | 来源:系办 点击数:4451次 更新时间:2016/6/6 8:40:30 |
杜紫薇同学:
你自2016年5月17日至今未请假离校,一直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辅导员多次与你本人及家长联系敦促你返校,辅导员又采取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你。但你仍未按要求返校上课。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及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试行)第六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要求你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及时返校,若仍不返校,学院将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
| 【刷新页面】【加入收藏】【打印此文】 【关闭窗口】 | 上一篇:院办关于“端午节”放假的通知 下一篇: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| |
|
|